“时年志学。”少年随口回答,但是话说了一半眼神中疑光一闪随即住口,并没有说出自己的姓名。
左登峰闻言再度一惊,“志学”二字出于《论语》,原文是“吾十有五,而志于学。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,六十而耳顺,七十而从心所欲”。这段话是孔子老年时对自己一生各个年龄段不同状态的自我评价,后世之人就用这段话来形容自己的年龄,这个少年竟然在第一时间以“志学”来形容自己的年纪,这是他下意识的举动,根本未经思考,他怎么会对《论语》如此了解?还有就是他为什么不说自己的姓名,为什么如此警觉?
左登峰心中充满了疑惑,这个少年可以为他解惑,即便他不愿说,也可以以武力强迫他说,十四五岁的孩子人格还没有彻底形成,是没什么英雄气概的,只要上刑就一定会竹筒倒豆子,但是沉吟过后左登峰并没有那么做,他从这个少年的眼睛里看到了他熟悉的眼神——惊怯,这种眼神他在第一次遇到巫心语的时候从她的眼睛里看到过。
“贫道游方至此,明日清晨便会离去。”左登峰凌空之势已绝,飘身落地向远处走去,没有再回头看那少年。
左登峰虽然离开,却并没有放弃追究这个少年身世的念头,这个少年太蹊跷了,他在不该出现的时间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,有必要搞清楚他的来历。他离开是一种以退为进的方法,首先要消除这个少年的戒心,而消除对方戒心的最好方法就是让对方习惯自己的存在。
那些红毛巨狼的奔跑速度极快,在吃亏之后四散逃走,十三分身不暇,只能挨个追杀,左登峰并不担心十三的安全,信步在绿洲林间打量着周围的事物。
这处绿洲遗留下的物品包罗万象,贵重的物品很多,钻石原石在当年是不值钱的,但是现在已经贵疯了,还有玉石、金银器物、西方的各种宝石、古代的各种瓷器。这些瓷器现在已经烧制不出来了,每一件都价比黄金,还有茶叶、丝绸、香料等物,不过这些东西大部分都腐朽了。
走远之后左登峰在骆驼尸骨旁边找到一个没有腐烂的羊皮口袋,这种口袋是用来存放大量清水的,已经硬了,左登峰将其泡软,在林间挑选着值钱的物事,他之前欠了孙奉先一个人情,出去以后得把这个人情还给他。
没有最值钱,只有更值钱,左登峰一开始还拾捡金器,到了后来整个拾了一包石头,钻石、宝石、玉石,体积小价值还高。
在拾捡的过程中左登峰注意到林间有大量巨狼尸骨,这说明在此之前巨狼的种群是很大的,可能是由于生息地范围的减小,也可能是曾经遭到了马匪的攻击,令得它们就只剩下了目前的这十几只,它们一死,这里势必要被人发现并占据。
想及此处,左登峰急忙喊回了十三,不能全杀了,得留几个看门,不然那个少年日后的安全就得不到保障了,巨狼伤害不了他,人类却能伤害他。
这里环境恶劣,不是久留之地,但是左登峰并没有强迫那个少年离开这里的念头,出不出去得看他个人意愿,对别人好得看对方需不需要,自以为是地做一些自以为对别人好的事情往往会害了对方。
左登峰白日里睡足了,晚上精神十足,带着十三在绿洲里到处游逛。人都有寻幽探奇的心理,那个少年虽然生活在这里却并没有到处翻找,想必是顾忌那些巨狼。左登峰寻找了一晚上,过足了眼瘾,其间意外地在一方形盒子里发现了一串钻石项链,商队换回来的那些都未经打磨,确切地说是金刚石,这串钻石项链是打磨好了的,而且是少见的圆形,指甲大小,一共二十四颗,左登峰比划了一下,套十三脖子上了。
十三先前戴过项圈,左登峰给它套项链它也不抗拒,钻石项链比那个黄金项圈要轻很多,套上之后也没有任何不适。它是没有不适,但是左登峰感觉别扭,戴上了钻石项圈的十三让他想到了地主家的哈巴狗。
拂晓时分,左登峰将那一包东西带到了绿洲北侧,然后回到了少年所在的树屋,树屋外部有点像乌鸦巢,但是里面还是比较整洁的。那少年一夜胆战心惊,此时正想睡觉,见到左登峰凌空而至立时被吓了个激灵,下意识地握住了腰刀。
左登峰此时眉头紧皱,他之所以皱眉并不是因为少年想要拔刀,而是他注意到树屋北侧放着一个木制灵位,灵位长一捺,高半尺,下有底座,样式与他先前在死树林中捡到的那个灵位有些类似,不过这个灵位无疑是这个少年近期以胡杨木雕刻的,上面的字刻得很扭曲,仔细辨认之后可以看出上面刻的是“先父王彭讳正林之位”。
彭国早在汉朝就已经灭亡了,这个少年怎么会以“父王”来称呼一个已经死了两千多年的君主?